各二级单位及相关教师:
为了鼓励广大教师及科研人员撰写学术著作,活跃我校学术气氛,推进我校科学技术研究向高层次、高水平方向发展,扩大我校在全国科学技术研究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和影响,做好北京建筑大学2025年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要求
本次征集的资助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应反映学科发展的最新方向和最新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2.应是我校在职教师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著作,我校应为第一完成单位,其他科研成果形式不在此范围内;
3.书稿已全部完成或至少已完成80%以上;
4.著作者已经与出版社签订了出版合同或意向书,将在2025年11月底前支付出版费,每本著作资助额度为5万元;
5.优先资助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申请人,围绕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的科研项目完成的科研成果;
6.已获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2023年及以后立项教委科研计划一般项目、2025年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申请本项目;
7.已入选国家级和北京市级人才计划的教师,不得申请本项目。
二、提交的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1.《北京建筑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见附件1);
2.书稿的前言、目录(至少到节一级)、主要参考文献(注明出处、发表时间);
3.能够反映书稿特点和学术水平的重要章节的样稿;
4.全部书稿或80%书稿;
5.著作者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或意向书(原件至少两份,一份科发院存档,一份财务处支出备案);
6.其它可说明申请项目水平的材料,如:与本书内容相关的奖励和鉴定材料(如奖励情况、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材料)的复印件等。
提示:
1—6项申报材料的电子版,请打包并注明“申报人姓名 出版基金申报”字样,由学院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各学院应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按支持的先后顺序排序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
学院提交上述材料的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前,不受理个人报送。
三、其他要求
由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著作应注明“北京建筑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x25***)”,结题验收时仅考核有以上标注的成果,未标注的不予通过。
申请项目如获资助,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材料的签字、盖章手续,按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科发院负责解释,请学院统一联系。
联系人:刘星
联系电话:68322577
电子邮箱:
附件:
1.北京建筑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
2.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汇总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