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要求及材料清单(2025年3月更新)-尊龙凯时app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要求及材料清单(2025年3月更新)

各二级单位及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中后期管理,做好在研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本通知长期有效

一、结项总体要求

(一)项目完成时限

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应于《申请书》中填写的计划完成时间之前提交鉴定结项材料。

注:由于鉴定结项需要准备的材料较多、耗时较长,建议尽可能提早准备结项材料,以保证成果质量并按时结项。北社科项目无法变更最终成果形式,对成果字数、成果标注和成果数量等有明确要求,需仔细按要求准备结项材料

(二)项目结项条件

按计划完成项目最终成果及约定的阶段性成果即可申请结项。项目最终成果应与《申请书》中填写的预期成果形式保持一致,阶段性成果应与《申请书》论证部分的研究任务保持一致。

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各类项目的《实施办法》和《鉴定结项工作细则》中关于成果规范、申请免于鉴定结项条件、格式体例的要求,并注意项目成果与研究主题的相关性

在完成研究目标和研究计划的基础上,研究成果(含阶段性成果)符合各类项目《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免于鉴定结项条件的,可申请免于鉴定结项。

二、结项材料提交方式

2020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线下提交鉴定结项材料。

2021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在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https://keti.bjsk.org.cn/线上提交鉴定结项材料。

三、结项具体要求

规划项目

(一)结项时间要求

项目负责人可随时提交鉴定结项材料。未能按期结项的项目,实行一次延期、到期清理制度。项目负责人须在研究期满2个月前按程序提交延期申请只限申请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延期届满仍未完成的,将进行清理。进入清理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关注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及学校科发院通知,在相应清理期内提交鉴定结项材料。

(二)鉴定组织工作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鉴定。科发院在项目开始鉴定前,提交《成果鉴定申请表》至规划办,获得批准后开始鉴定组织工作。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由市社科规划办负责组织集中鉴定

决策咨询项目

(一)结项时间要求

项目负责人可随时提交鉴定结项材料。对逾期未完成的决策咨询项目实行定期清理制。逾期半年内能够完成的项目不需要提交延期申请;个别研究难度大、逾期半年仍无法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按程序提交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半年,由项目责任单位审批,报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备案。延期届满仍未完成的,将进行清理。逾期清理的项目,结项时不再认定为优秀和良好等级。

(二)鉴定组织工作

一般项目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鉴定。科发院在项目开始鉴定前,提交《成果鉴定申请表》至规划办,获得批准后开始鉴定组织工作。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由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负责组织集中鉴定

习中心项目

(一)结项时间要求

项目负责人可随时提交鉴定结项材料。对于研究期满无法按计划鉴定结项的项目,实行一次延期、到期清理制度。需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在研究期满2个月前按程序提交延期申请;项目只限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1延期届满后仍未完成的,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将对项目进行清理

(二)鉴定组织工作

项目最终成果鉴定统一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组织。未按规定标注的宣传阐释任务或研究成果,在年度检查和鉴定结项时不予认定。

四、提交材料清单

(一)2021年(含)以后立项项目(线上提交材料)

线上提交所需材料模板均可登录管理平台下载。项目负责人登录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https://keti.bjsk.org.cn/在【项目鉴定管理】或【项目结项管理】中填写相关材料,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给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老师审核科研秘书对结项材料的内容、格式和意识形态审核无误后,通知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在管理平台提交鉴定结项材料。

*线上提交所需的《项目决算表》盖章及领取《项目资金收支明细账》具体操作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课题结项经费审计(审签)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见附件)2份,交至科发院签章;

2.项目负责人携带2份《项目决算表》纸质版赴财务处(大兴校区综合楼209室,010-61209196)盖章并领取1份《项目资金收支明细账》(盖财务章);

3.项目负责人携带2份《备案表》和2份《项目决算表》纸质版赴审计处(大兴校区综合楼412室,010-61209308)盖章,审计处签章后各留存1份。

待线上结项流程规划办审批通过后,提交以下纸质结项材料,用于校内存档:

1.《项目决算表》(盖财务章、审计章)1份;

2.《项目资金收支明细账》(盖财务章)1份;

3.《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1份;

4.最终成果简介1份。

(二)2020年(含)以前立项项目(线下提交材料)

线下提交材料分鉴定、结项两个阶段。鉴定阶段仅需提交电子版材料,结项阶段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项目负责人提交鉴定结项材料至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科研秘书对结项材料的内容、格式和意识形态审核无误后将纸质材料交至科发院项目办,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发院联系邮箱。材料模板详见附件

鉴定阶段

1.最终成果word版(全匿名处理,隐去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项目组成员);

2.项目申请书论证部分pdf版;

3.《成果鉴定申请表》word电子版1份(仅限一般、青年项目)

结项阶段

1.《结项审批书》原件3份(a4纸单面打印,无需装订;尊龙凯时最新首页声明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在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资金审核意见处加盖财务章、审计章在“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处完整填写以下内容:“该项目成果无政治导向问题或其他不宜公开出版的内容;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属实;填报的阶段性成果在项目研究期间完成,信息属实;最终成果的形式和内容符合预期研究目标,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属实合理。”);

2.最终成果1套(a4 纸双面打印,左侧图书式胶装,规范署名,成果体例要求见相关管理办法);

3.最终成果简介2份;

4.以上材料的电子版(word);

5.项目资金收支明细账原件2份(财务处出具并盖章);

6.阶段性成果及转化应用证明材料1套(获奖的提交获奖成果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出版的提交样书,发表的提交发表成果全文复印件,获领导批示的提交获批示成果及批示复印件或证明,被党政机关或相关部门采纳的提交被采纳成果及采纳证明材料等)。

7.《成果鉴定表》(即专家打分表)2份(仅限一般、青年项目);

8.《重要事项变更表》(如有)原件1份。

*《结项审批书》盖章及领取《项目资金收支明细账》具体操作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课题结项经费审计(审签)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见附件)2份,交至科发院签章;

2.项目负责人携带3份《结项审批书》纸质版赴财务处(大兴校区综合楼209室,010-61209196)盖章并领取2份《项目资金收支明细账》(盖财务章);

3.项目负责人携带2份《备案表》和3份《结项审批书》纸质版赴审计处(大兴校区综合楼412室,010-61209308)盖章,审计处签章后各留存1份。

五、尊龙凯时最新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丛老师

联系电话:010-68322577

地址:西城校区科研楼413

邮箱:congyu@bucea.edu.cn


附件:

1.管理办法等必读文件

2.结项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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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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