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和自主设立科研创新平台:
科研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学校创新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学校自主设立平台建设发展,规范平台运行管理,提升平台创新能力和水平,根据《北京建筑大学科研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北建大校发〔2019〕13号)和《北京建筑大学自主设立科研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北建大科发〔2023〕2号,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自主设立平台周期考核评估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正在运行的自主设立平台,包括校设校管平台和校设院管平台共计16个,原则上应参加周期考核评估,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考核方式
(一)提交考核材料
请所有参加周期考核评估的平台填写《自主设立科研创新平台周期考核评估表》(附件3)。本次周期考核评估的各项数据采集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今。表中所列举的论文、专著、数据库、专利、软件著作权、奖励和技术成果转让等必须是在本次周期考核评估数据采集时间内由平台固定成员取得;列举的论文、专著和数据库等成果均应标注平台名称。
(二)单位内部公示
考核评估表需在依托(管理)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依托(管理)单位应对平台考核评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学校组织答辩
科发院、重大平台处拟定于2024年12月下旬组织会评,由平台负责人进行总结汇报,请各平台结合《自主设立科研创新平台考核评估指标体系》(附件4)要求做好5分钟的ppt汇报准备,同时答辩期间应就专家的现场提问做出合理阐述。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及汇报顺序后续另行通知。
(四)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较差3类,考核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5%,评估结果为较差的比例不低于10%,其余为良好。本次考核评估实行“末位淘汰”机制,考核评估结果将作为衡量平台能否继续发展建设的重要依据。无故不参加或中途退出考核评估的平台,学校将予以通报,后续不再纳入建设序列。
三、报送要求
请有关学院和平台将《自主设立科研创新平台周期考核评估表》(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于12月25日(星期三)上午12时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需签字盖章)送至西城校区科研楼420室。
联系人:贾旭、王闰杰
电话:68322482
邮箱:jiaxu@bucea.edu.cn
附件:1.自主设立科研创新平台管理办法
2.自主设立科研创新平台参加周期考核评估名单
3.自主设立科研创新平台周期考核评估表
4.自主设立科研创新平台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重大平台建设管理处
2024年12月13日